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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正组织制定关于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卫生规范-凯发官方
发布者:东宝集团 浏览次数:
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发布《防控新冠病毒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问答》:
答:食品及其包装材料若由新冠病毒感染者生产、加工、搬运等,有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可能性。这是因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,可能会污染周边所接触到的物体表面如操作台面、水龙头、门把手、食品、食品包
装材料等,从而造成食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污染。


(1)处理食物和包装(尤其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冻水产、肉类等)前后的过程中要勤洗手,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。
(2)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,清洗的时候注意防止水花飞溅。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(若确实需要清洗,可将肉放到盛有清洁的水的盆中清洗)。
(3)烹调加工过程中,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。加热蒸煮是有效的消毒方法。
(4)储存和处理食物的容器、刀具、案板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,特别是处理生肉、生水产品等食品时,避免交叉污染。
(5)食物要烧熟煮透。冠状病毒不耐热,正常烹饪温度(70°c,5分钟)即可杀灭病毒。
(6)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,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,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。剩饭剩菜吃前要充分加热。
(7)购买新鲜的肉、水产品等食材,清洗和加工食物、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、洗手时均应使用清洁的水。

